2026-09-12
天津大学卫生应急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天津大学 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七)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接收2027级推免硕士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 | 学制(年) |
089901救援医学 | 3 |
109901救援医学 | 3 |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9月21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9月14日中午12点前通过我校推免系统填报预报名。我院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我校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1.凡有意申请推免硕士生(含本校生):
登录天津大学硕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7级推免硕士申请)进行网上报名。
2.特别说明:在我校推免系统预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1日-10月20日。
(二)提交材料。
申请推免硕士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天津大学2027年硕士推免生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
6.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举止礼仪、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我院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五)拟录取。
我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六)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dem.tju.edu.cn)公示7日。
四、录取要求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二)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我校规定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三)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
五、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重大事项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学院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与纪律培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四)我院实行人员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存在上述关系的学生报考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视情节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我院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我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申请人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大学卫生应急学院综合办公室
电子邮箱:idm@tju.edu.cn
联系电话:022-27893596-309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300072
其他未尽事宜或与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